当然,也只是想一想。

大众广庭之下,我还没有如此豪放。

到了分岔小叉,我正欲朱玲珑告别,她再次抢了先,主动伸出手来。

我愣了一下,意会过来,赶紧伸手和她握了一下。

“哗哦,你的手,真柔软啊,像个女人。”

朱玲珑永远在变,快得我无法跟上她的节奏。

各自上班,走了几步,我悄悄回头,望着远去的倩影,嘴角露出一抹笑意。

到了工厂,打完卡,我径直去找大石。

我想问问他,半夜没接到我电话倒也罢了,为何天亮,看到未接电话,却无动于衷。

要知道,我俩可是好兄弟啊。

行至他的办公位,大石却不在。电脑没开,看台面不像动过的样子。这时,马上就要响起上班铃,周边同事差不多都到了。

我问了同事,他果然还没来。

这就有些奇怪了。

要知道,大石平时上班最积极,而且常年如此。难不成,他也生病发烧了?

如此一想,我便急了,掏出手机打电话,结果,打了几次,他都没接。

愈是如此,我越发着急。心想,昨晚找大石喝酒,是我的责任,要不请半天假得了,去看看他什么情况。

说不定,他和我一样,需要照顾。只是,他租房隔壁,没有住着一个,像朱玲珑一样的女邻居。

我转过身来,准备去找雷姨请假。

刚走到通道口,门口跑来一个人。

看那模样,有点像大石。

我停下脚步,待他走近,果然是大石。

我问他怎么了,他直摇头:“没事,睡过头了,差点迟到。”

我心中有疑问,还想问更多,他却拿起杯子,去了茶水间。

这时,我看见坐我邻桌的同事,站起朝我招手,还作了个接电话的手势。

我只得紧走几步,跑回办公桌。

来电话了,雷姨打来的。

挂完电话,我去雷姨办公室,当面听她指令。

工作上的事,倒没什么。无非那些日常琐碎,没太多可说的。

她叫我过去,主要目的,是谈起写作的事。

“我有几个朋友,闺中密友,她们最近建了个诗社,把我也拉了进去。”

雷姨离开靠背椅,给我倒了一杯茶。

我道了声谢,说:“这是好事啊。”

“对呀,我也觉得不错。在职场上混,勾心斗角太多,烦心事太多。有几个志趣相投的朋友,谈谈诗和远方,是很好的放松方式。”

雷姨端起杯子,饮了一口茶。

她的模样其实不错,只是皮肤太黑了。

私底下,同事给她取了两个绰号。

一个是雷姨,她姓雷,又声如雷鸣,年龄离姨也差不太多,倒不算过份。另一个绰号,就有点伤人了:黑寡妇。

这三个字,可以分成两半。分开来看,每一部分都正确。

她老公死于一场车祸,她皮肤又黑,可不名副其实么?雷姨听闻过自己第一个绰号,但黑寡妇之名,还从未传入她耳中。

我比别的同事,和她接触稍稍多一些,加之离得近些,对她的了解也多了一些。

总体而言,她是个不错的女人。只不过,很多时候,面对其他同事时,她必须摆出强硬的一面。

我望着雷姨,不时点头,表示理解。

“我们给诗社起了个名字,叫朋鸟社。朋友的朋,大鸟的鸟。你觉得怎么样?”

雷姨眨了眨眼,她睫毛很浓,不是美瞳却胜于美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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