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海(今贝加尔湖)烟波浩淼,岸阔水深,有数百条河流注入其中,碧蓝的湖水清澈透明,岸边有大片的树木和青草,山峦起伏,色彩斑斓。正是仲夏,中原已是酷热难耐,而此处却仍须穿着皮毛,只有近午时分气温才逐渐升高,可以脱去皮袍,只留单衣。天晴时,明晃晃的太阳终日在天上移动,四野烟尘散尽,长空万里无云。孩子们在支流中捉鱼嬉戏,女人们则缝制衣服马具,趁着太阳晒鞍毡毛皮。

突厥人的先祖原是柔然的炼铁奴,后来迁徙到金山(今阿尔泰山)南麓,因金山形似头盔“兜鍪”,俗称突厥,用来为部落命名。阿史那氏最初只有数百家,后来部落有十数万人,逐步兼容了庞大的铁勒部落,称霸草原,并有自己的语言文字。李靖早年跟随韩擒虎请来的先生学习突厥话,曾问先生草原部落何以会称霸天下,先生不能答,只说突厥人吃牛羊肉喝动物奶,个头高力气大。

然而李靖真正到了突厥境内,见他们个子有高有低,平均身高还低于汉人,且在草原上扎穹庐帐而居,一年之中春夏短秋冬长,缺医少药,病残冻死者极多,罕见有年愈古稀的老人。只是突厥婚俗与中原不同,女子发育后即可出嫁,无须“六礼”。丈夫战死或伤病离世,其妻即可嫁予兄弟甚至叔伯辈,不似中原有“守节”规矩,于是繁衍生息不受约束,突厥人口得以迅速增长。

然而这些都不是突厥称霸天下的主因。李靖经详细观察,发现突厥战力有三大优势。

第一,马匹。突厥人爱马如命,非战时能不骑马则不骑,一到秋季,男女老少遍山打草储备冬草,确保马儿不致挨饿,且冬日天寒,牧民往往牵马进帐过冬,而牛羊则于露天圈中苦熬,因此,突厥拥有天下最强大的骑兵。

第二,兵器。突厥由“锻奴”起家,拥有精湛的冶炼技艺,因此会打造能适应马上劈砍的弯刀,这种刀由西域精铁混合中原的铁矿炼成,不易折、不长锈,砍杀敌人后只一抽即可退出,不会被骨头卡住;突厥人制作弓箭亦是行家,通常用两片长条桦木黏在一起煅煣成双弧形,加上牛筋为弦,便于携带和马上射击;突厥人的马镫极其贴合马肚和人足,套上马鞍后可用腿脚控制马匹,将持缰的双手解放出来,可随时劈刺射击,加之平时以打猎、放牧为生,几乎日日练习,每名勇士都是骑射高手。

第三,勇士。突厥勇士分为三类:首先是侍卫之士,又称“附离”,意为“狼”,是突厥王庭的卫队,相当于隋朝京师十二卫;其次是控弦之士,善于长途奔袭,以远程作战为主,是汗国各部精锐,类似隋朝的各总管府;再次是拓羯勇士,拓羯有“雇佣”之意,是动用财物从各部落雇佣而来的备战队伍,有的甚至是西域和外邦的能战之士,战后还有奖赏,因此这类勇士更为嗜血,破坏力极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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