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文丽把地址发过来之后,叶枫确认了一下位置,马上就去洗澡了。

他并不准备等罗文丽结束了再过去,那样的话,耽搁的时间更多。

直接早点就去等她,能让她更有面子。

既然决定了要帮忙,就要做到最好,事无巨细吧。

而且,重生之后一直忙于各种各样的事情,叶枫还没有一个人好好感受过十年前街道的味道。

灯红酒绿的夜生活,其实和十年之后并没有什么变化。

有钱人总是在肆意挥洒着自己的精力和欲望,而穷苦大众无论多晚了也在忙着自己的生活。

而自己,此时夹在这两者之间,不上不下。

叶枫所来到的地方,是千颂路——江华市远近闻名的酒吧一条街。

到了晚上,那震耳欲聋的嗨曲在整条街响彻,街道两旁则是停了不少日常不多见的豪车。直到十年后,这里都流传着一句“三十万以下的车是没有在这条街停泊的资格的”,这样一句十分现实而刺耳的话语。

所以,现在还没有车的叶枫,反而是比只开着几万甚至十几万车的人,还要更受待见一点。

虽然以叶枫此时十分简单而质朴的衣着,在这里待见他的人基本根本就不存在。

罗文丽所在的那家酒吧,叫做“盛戈”,是个名副其实的嗨吧,仅仅是在外面听着里面的音浪,就是被震得有些脑壳痛了。

叶枫无事,只能去旁边找了一家便利店,买了一罐咖啡。

这个时候,全天候的连锁便利店还没有在城市普及,找这家便利店,都是花了叶枫不少的时间。

拿着这罐咖啡慢慢地喝着,叶枫走到了街尽头的城中小湖边上,吹着盛夏夜半的湖风,让时间缓慢了下来。

或许这时候来根烟,更符合自己的气质?叶枫有些无聊地想着。

前一世,因为苏阳雪不喜欢,叶枫一直也对抽烟这件事挺讨厌的,现在是对烟味条件反射地有了些排斥。

叶枫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她对自己为数不多的正面影响了。

约摸零点四十的时候,叶枫收到了罗文丽的消息。

“我差不多好了,来门口接我吧。”

“知道了。”

叶枫以一个抛投的动作把空的咖啡罐丢进了垃圾桶,走到了酒吧一条街。

此时一波波喝多的人,就仿佛是被排泄般地排出了各色酒吧的门口。

这午夜过后的酒吧一条街,小说家如果要认真去写的话,大概一晚上发生的情感伦理故事,就能创作个一百万字。

而罗文丽这一行走出来,有几个女生,看起来并没有喝太多,但是穿着则是一个比一个劲爆,昨天的夜场女王罗文丽,在她们面前都是显得十分矜持而保守了。

很显然,她们来这里的目的,主要是蹦迪,而不是喝酒。

玩爽了有人买单,又不会让自己身处危险,才是她们的核心诉求。

很聪明的女人。叶枫也只能这样评价了。

无论在哪个年代,沸羊羊都是有很多的,或许这个年代还有着最后的名为深情的定义,但也已经是寥寥无几了。

起码在嗨吧,这种东西应该是不存在的。

叶枫本来还想等那群女生散去了,再过去接罗文丽,但是罗文丽马上是对着他挥了挥手,似乎是在向身边的女生们炫耀着自己的男朋友。

叶枫没有选择,只能是走了过去,对她身边的那几个女生点了点头。

不过恶意,突如其来地萦绕了上来。

“诶,这就是小罗你的男朋友啊?”

“不会吧,这么年轻?”

“等等,不会吧,不会他是坐公交来接你的吧?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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