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能有奖金!又或许能够成为闵祥的徒弟。

要知道多少人想要成为闵祥的徒弟都成不了,花钱都买不进去。

不知道谁能够有幸成为闵祥的徒弟。

最后一项比拼就有点意思了。

将一整首诗词写下来。

以行书的字体来写。

是唐代诗人,李白的一首诗。

望庐山瀑布

沈清墨起笔落笔都有一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,要不是他身上穿的现代装,还真以为他是古代走出来的。

日照香如生紫烟。

沈清墨是以竖着的方式写着的。

写完这句,再接着写下一局诗词,遥望瀑布挂前川。

川字一落笔,写完,马上去沾墨汁,写下一句,飞流直下三千尺。

最后疑是银河落九天写完,停下笔,沈清墨呼了一口气,毛笔字不像钢笔字那样好写。

每一步的轻重力度都需要手腕来发力。

从小到大学习毛笔字的我可以说,沈清墨这个字,写的非常的好,没有一点拖拉。

有观众打出这条弹幕。

你们说,毛笔字写的这么好看的人,画画怎么样啊?

还有人提出问题。

毛笔字好的人,不一定画画就好,这也要分人的,再说了,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来学这些?

这不一定吧?你们没有看到过临兰七中的黑板报吗?上面的水粉画就是沈清墨画的。

卧槽?这个人这么厉害的吗?又会读书,又会毛笔字,还会画画,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?

陡然间,在沈清墨不知情的情况下,马甲有要掉的感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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