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安排任何通告这点,对林羡鱼来说,太有吸引力了。
这点他跟普通艺人态度是截然相反。
人家都是巴不得通告越多越好,这样能多赚钱多曝光。
因为艺人不能保证自己一直火下去,自然是趁现在名气还在,尽可能多捞金。
他却嫌这嫌那的。
要是让其他人知道,估计能喷死他。
《歌手》这种别人恨不得抢破脑袋的的王牌节目,都想推掉,脑子有坑啊?
不过通告也不是那么好接的。
很多艺人签约后,都被公司当奴隶一样压榨,疯狂赶通告到处飞,一年到头累死累活赚的钱还大部分都让公司拿走了。
……
海蝶是音乐公司,稍微好点。
当然,他们也不敢这么对林羡鱼。
但是一些轻松的活动,比如个访谈,拍个杂志封面之类的,还是会有的。
这种事林羡鱼可以拒绝一次两次,但不可能每次都拒绝。
得给我杰哥几分薄面啊。
加海蝶是持有部分JFJ公司股权的,类似于交叉持股的子公司。
而他又是被家里“赶”了出来,就连住的房子,都是人家林君杰的。
做人得讲道义!
原想着磨洋工,磨过今年拉倒,现在看来,计划赶不变化啊。
与其大家闹翻脸,不如早点定下规矩,你好我好。
大家好才是真的好。
只要答应下来,就意味着接下来这两个月时间,他可以自由安排,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他。
……
呼~
纠结半天,林羡鱼终于决定,长吁口气说:“我可以答应,不过两个月是不是有点短?至少得三个月吧?”
毕小石瞪眼:“要不要给你改成半年啊?”
“好啊好啊!”
林羡鱼笑呵呵。
毕小石轻哼:“就两个月,多了没有。本来海蝶旗下的艺人通告量就少,别人都是巴不得天天赶通告,生怕自己过气糊掉。你倒好,有通告还拼命往外推。”
“别人是别人,我是我,有什么好比较的?”
林羡鱼满不在乎。
有一说一,其实他现在对娱乐圈已经没那么抗拒了。
没见已经答应肯去参加《歌手》了吗?
只是性格依旧有些懒散,必须得人软磨硬泡才肯答应。
那句话怎么说来着?
嗯,贱人就是矫情!
……
“就两个月!如果你能拿到让我满意的名次,给你三个月也不是不可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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