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久了,《溯光》杂志要和林微光签约。林微光本来是不同意的,她之前的插画只是读到感兴趣的地方,有了灵感,就随手画上一些,如果签了合约,无论她是否有感觉,都要按时完成指定数量,她不喜欢这样。
最终,林微光还是签下了合约,一来她对沈夏青的作品由信心,她相信沈夏青的故事总能触动她的内心,二来晨光集团的总裁辰曦是林微光从小的玩伴,辰曦比林微光大上两岁,算是她的姐姐。合约上,辰曦在许多地方都做出了让步,给了林微光很大的自由和便利,协议的主要内容也只是合约期间不得为其他杂志做插画,在数量上没有很高的要求,林微光完全可以轻松完成。这份不过是份形式上的合约,林微光也就签了字。
就在上周,辰曦亲自找了沈夏青,递给她一份续约合同,让她尽快跟林微光续约。
沈夏青有些奇怪,现在才四月份,而林微光的合约九月份才到期,为什么要这么早?不过,在辰曦的坚持之下,她还是把合约拿给了林微光。
林微光看了合约,基本和从前一样,甚至在待遇上比从前更好,辰曦的解释是老员工的待遇理应更好。不过,合约里多了一条:公司重要会议需要出席,并且规定了每个月要有一个工作周,即五个工作日,要来公司上班。林微光看到这里的时候有些奇怪,不过她并没有觉得不妥,每个月里一个工作周的时间,她拿的出来。这些要求尚且合理,也就没有多问,直接签字了。
今天林微光来公司,就是参加公司临时召开的特别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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