甄宓刚刚还红的耳根发烫,那是她极为罕见的表现,多增了一份娇艳欲滴。她镇定下来,表情逐渐平缓温和,微微笑着。

会场的空气似乎凝固了,没有太多的声音,很多人还在念叨那几句诗,有的人在等待气氛缓和一点,但谁都不出声。

方力是组织者,不能看着冷场,他道:“童公子好才学,好才学啊!”

其他人不断点头应和。

曹庆叹了口气,独自喝起酒来,瞥了一眼方力,又看了看尽在眼前的大美人,又叹了口气。

方豪送走王茁后,走了回来,道:“诸位继续继续!”

由于童虎一直平易近人,没有给人恃才傲物的印象,现在再与他攀谈也容易很多,交流起来大家十分客套,说笑起来气氛又活了。

直到文会结束,童虎与甄宓都没有接触,也没有说过一句话。

可是童虎要对她倾诉的话已经完完全全包涵在了那首情诗里。

她坐在马车上,沉吟着:“蓬山此去无多路,青鸟殷勤为探看。”

洛梅道:“洛梅虽然不太懂诗才,可刚刚好像都在说这是情诗。这位童公子心思多细腻啊,居然还会写情诗,在这样的场面写,他临场想的吧?”

甄宓也考虑到这一点,而刚刚文会上的文人怎么会没想到呢。可是这毕竟是七律啊,与汉四五言不同,极为讲究格律,朗朗上口,难以忘却。

因此对于甄宓而言,这个童家的公子,自己的未婚夫,变得愈加扑所迷离。

“看不懂他。”她轻轻地道,不禁脸颊微红。

文人是这个时代宣传的主流,他们说什么别人就信什么,因为他们懂的最多,他们的层次最高。像童虎这一晚的遭遇和才学很快被传开。

县城里的人都知道了,童家的那个商人居然是个大才子,有的说和曹庆一样厉害,有的像模像样的说他还盖过曹庆一筹,在甄宓面前破天荒的写了七言的情诗,虽然出格,却得到了王茁的认同。可王茁也说了他不务正道,居然好好的才子不做,去从商,简直枉读圣贤书。

甄宓的未婚夫,一个从商的才子,一时间童虎像是捅了篓子。有文人甚至在门前叫阵,要他出来的,有的直接骂他“斯文败类”。

其实罪名就是:你一个大才子做什么商人!

这在文人眼里可是败坏风气的事情,不值得宣扬。

童虎在家里避了几日,一直在书房看书。

赵云道:“这两天来的人越来越多,冲着你的才名来的。”

“云兄抬举了,其实你也很有才,对不少事情有远见,只不过不愿意张扬。不像我追求的太多,所以师父说我当不成道士。”

“我没有诗才。”

“诗才又不能当饭吃,文人饿死的不是没有。”

“所以你从商。”

“哈哈,可以这么说吧,不过你看,他们说我有辱斯文啊,什么弃文从商简直败类之流,哎,说什么好的呢。”

“他们妒忌。”

“我也很妒忌你的武学修为啊,师承两位宗师,羡煞旁人。”

赵云摇头道:“我只是学的多,而不精,两位恩师的武功高深莫测,要想把他们这不同的两路武功都练到化境,恐怕不知要多少时日。”

童虎点了点头,放下竹简,起身道:“走,我们去练一会。”

赵云难得一笑,似乎找到了这多日来唯一的乐趣。其实童虎早就想跟他交手练招,可回来后事情太多,光是练自己的功夫就花了不少时间,还要找人一起练,就更没时间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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